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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10
公安部交管局:港澳機動車通行港珠澳大橋將核發電子牌證


香港新聞網9月10日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視員劉宇鵬今日表示,將試點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電子化。對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、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、台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,不再發放紙質牌證。

為方便境外人員入境駕車出行,吸引境外人員來華旅遊旅居、創新創業,促進國內旅遊消費、經貿發展。也服務國家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戰略,公安部在深入開展調研、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,研究提出了6條臨時入境車輛人員出行便利措施。

劉宇鵬在介紹臨時入境車輛人員出行便利措施時介紹,公安部交管局將試點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電子化。對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,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,台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,不再發放紙質牌證。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為1年。

此外,劉宇鵬表示,將放寬港澳台居民換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。對持港澳台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換領內地駕駛證的,申領年齡由50周歲延長至60周歲,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內地(大陸)駕車。

劉宇鵬表示,第五項和第六項措施主要是延長港澳台人員駕駛車輛的工作年限,增加就業機會,保障改善民生,促進港澳台和內地(大陸)物流運輸發展。進一步優化提升進入內地大陸的車輛牌證服務管理,便利港澳台駕駛人在內地(大陸)駕車,更好地服務促進港澳台和內地(大陸)經貿發展和人員的往來。

促進粵港澳大灣區、平潭綜合試驗區的發展,讓港澳台居民更便捷全面地了解內地(大陸),提供更多的發展機遇,共享發展成果。

劉宇鵬說,便利措施還包括簡化臨時駕駛許可申領手續。對申請小型汽車、摩托車臨時駕駛許可的,持入出境身份證件、境外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即可直接申領,不需要再進行身體條件檢查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。

延長臨時駕駛許可使用期限。對入境短期停留的,可以申領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駕駛許可。停居留時間超過3個月的,有效期可延長至1年。臨時駕駛許可有效期內可多次使用,方便在國內工作、生活、學習期間駕車出行。

簡化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辦理程序。對在境外登記6年以內的7座以下(不含)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、摩托車,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,免予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。

延伸臨時入境牌證窗口服務,推進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駕駛許可業務向縣級下放。推行在入境人員車輛較集中的機場、港口、車展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地設立了交管服務站。提供交強險投保、車輛查驗、憑證審查、學習教育、牌證核發一站式服務,方便入境車輛就近辦、一次辦。

這項措施實施後每年將惠及上億人次的來華旅遊、工作、留學等境外人員。

轉載自:http://www.hkcna.hk/content/2019/0910/783910.shtml